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9]第1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见附件1)转专业条件的2018级在校生。
二、工作流程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本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2),经所在学院批准后,送转入学院进行选拔。
2.转入学院在第三周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转专业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并连同《审批表》一起在第四周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即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
2.各二级学院可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制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对选拔方式、转专业具体条件如:考试成绩、是否因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等作出具体要求,并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拟转入建筑学专业的2018级学生请于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建筑学院提出申请,届时教务处将不再另行通知,仅公布转入建筑学专业的学生名单,获批者将编入2019级学习。
4.为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严肃和稳定,转专业名单一经公布,教务处将不接受已转专业学生再次转专业的申请(包括转回原专业的申请),请学生慎重对待。
5.教务处不受理单个学生递交的材料,请将材料交给学院教务员。
联系人:毕老师,联系电话:36903028。
附件: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
教务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