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2025年3月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通知
城理教〔2025〕5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决定对2025年3月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50名学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其中授予马钊航等43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戴梦睿等7名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和《教育部关于同意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转设为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的函》(教发函〔2021〕25号),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校名录取的毕业生学位证书按“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校名发放。
附件:附件:2025年3月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人员名单.doc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