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团队” 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5]第15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号)文件要求和《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方案》(城理教〔2024〕38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团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以课程(群)为建设任务,鼓励各教学单位在教学实践与改革中形成团队。
2.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建老中青相结合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缘结构、专业发展方向等结构合理。
3.团队建设要有明确的高水平教学后备人才培养目标和培训计划,要着眼于团队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团队负责人要求
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有丰富的高校本科教学经历、对所承担的课程(课程群)教学有经验、有研究。团队负责人的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对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主持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含教改)项目,或者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表扬或奖励者。
(三)团队成员要求
1.从事与申报团队相关的课程教学、实验/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具备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3.未参加其它校级教学团队。
(四)团队整体要求
1.近五年内团队无教学事故。
2.团队应具有很好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其中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者原则上不少于2名。
3.以单门课程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人数至少为3人,以课程群组建的教学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但不超过15人。
4.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
5.重视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使用;教材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效果好。
6.其他申报要求详见《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方案(修改版)》(附件1)。
二、申报及建设
教学团队通过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附件2)进行申报,其中教学团队目标任务的各项指标要全面、有量化、可考核,要具体可行。各院(部)组织初评,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学院推荐的教学团队数量不超过2个,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确定入选名单并签署《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团队目标任务书》(附件3)。教学团队考核以《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团队考核标准》(附件5)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团队目标任务书》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基础,评价团队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业绩。相同建设周期内,教学团队成员不能参加两个及以上的教学团队。
三、材料提交
1.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
2.材料提交: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附件1)和《2025年各学院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angmz@gcu.edu.cn,纸质盖章版交至教务处。
3.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PDF盖章版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智慧校园-学科与科技处-科研系统-转教研系统,操作指南见平台系统公告)。
四、审批流程
1.各学院(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排序推荐,并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智慧校园-学科与科技处-科研系统-转教研系统,操作指南见平台系统公告)。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名单,通知入选教学团队签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团队目标任务》。
联系人:庄明珠,联系电话:36903021。
附件: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团体建设方案(修订版).doc
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