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4]第61号
各学院: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符合《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见附件1)中常规转专业条件和帮扶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常规转专业
(一)受理对象
2023级四年制普通本科学生,各学院接收常规转专业的条件、人数、考核方式等,请见附件2。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8月26-29日期间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申请,必须上传家长同意书以及转入专业要求的其他文件,操作流程(含家长同意书模板)请见附件3。
2. 8月30日转出、转入学院初核材料是否提交完整,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退回给学生,学生须于8月31、9月1日两日登陆教务系统处理退回的申请,若未按时处理并重新提交,则视为放弃转专业申请。
3. 9月2日转出学院再次审批重新提交的转专业申请,9月3-6日转入学院审批。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含学院纪律检查委员),按照常规转专业接收学生工作方案对学生进行选拔考核。
4. 第三周教务处、校领导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可到新专业试读,试读期内,允许已通过选拔的学生返回原专业继续就读。
5. 公示无异议名单将正式发文公布,并进行学籍处理。
三、帮扶转专业
(一)受理对象
1.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学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诊断证明。
2. 学生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且学习成绩较差,继续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学生须提供成绩单,原则上达到学校黄牌预警以上条件(累计未取得课程学分达到20学分及以上)。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8月26-29日期间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申请,必须上传医院诊断证明或成绩单、家长同意书,操作流程(含家长同意书模板)请见附件4。
2. 8月30日转出学院初核材料是否提交完整,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退回给学生,学生须于8月31、9月1日两日登陆教务系统处理退回的申请,若未按时处理并重新提交,则视为放弃转专业申请。
3. 9月2日转出学院教务员、教学院长、学院书记审批重新提交的转专业申请,9月3-6日转入学院审批。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含学院纪律检查委员)、学院书记等对学生进行考查,并根据考查结果由教学院长和学院书记在教务系统审批。
4. 第三周教务处、校领导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可到新专业试读,试读期内,允许已通过选拔的学生返回原专业继续就读。
5. 公示无异议名单将正式发文公布,并进行学籍处理。
四、其他
1. 各转入学院审批结束后,须将审批结果以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并附上考核成绩等佐证材料。
2. 转专业工作受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对在转专业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3. 为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严肃和稳定,转专业名单一经公布,教务处将不接受已转专业学生再次转专业的申请(包括转回原专业的申请),请学生慎重对待。
4. 学生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报到指南》(附件5)完成后续调课调整、学费调整、住宿调整和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
5. 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教务处联系人:毕明芳,联系电话:36903028;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郑梅,联系电话:36903585。
附件: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doc
教务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