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4]第2号
各学院: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符合《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见附件1)中常规转专业条件的2023级四年制在校生。各学院接收转专业的条件、人数、考核方式等,请见附件2。
二、工作流程
1.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该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申请,必须上传家长同意书以及转入专业要求的其他文件,操作流程请见附件3。
2. 第二周转出、转入学院审批。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含学院纪律检查委员),按照常规转专业接收学生工作方案对学生进行选拔考核。
3. 第三周教务处、校领导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可到新专业试读,试读期内,允许已通过选拔的学生返回原专业继续就读。
4. 公示无异议名单将正式发文公布,为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严肃和稳定,转专业名单一经公布,教务处将不接受已转专业学生再次转专业的申请(包括转回原专业的申请),请学生慎重对待。
5. 学生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报到指南》(附件4)完成后续调课调整、学费调整、住宿调整和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
三、其他
1. 转专业工作受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对在转专业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2. 教务处联系人:毕明芳,联系电话:36903028;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郑梅,联系电话:36903585。
附件: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doc
教务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