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试卷(课程论文)评阅及归档规范

更新时间 : 2022-06-09 14:44:12

 一、试卷(课程论文)评阅

(一)基本要求

1.各学院(部)应以教研室为单位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不得拖延。为避免试卷及课程论文(以下简称“考核资料”)遗失或损毁,试卷原则上不可带出校外,评阅工作应在校内完成。

2.任课老师评阅试卷必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评分。要做到认真负责、严格公正、评分准确、合分无误。

(二)评阅规范

1.试卷评阅

(1)评阅试卷一律用红色笔,计分数字必须工整、清晰。每道试题均应有评阅纪录,只记得分,不记扣分,未作答的计零分;

(2)试卷评阅应采用“√”、“×”或“进行标记;主观题(含名词解释题)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部分用省略号标出要按答题要点或步骤给分,并将小题分数写在学生作答内容的右侧,在大题题首得分栏里填写实得合计分数客观题直接在大题题首得分栏里填写实得合计分数

(3)试卷评阅完毕,应将每道大题的实得分标注在试卷第一页得分栏处,总分合计准确无误并在阅卷人处签全名。流水批阅的试卷,阅卷人按照分工,在相应题号得分栏处填写得分并由阅卷人签全名。

2.课程论文评阅

评阅教师批阅论文需要依据评分标准赋分。用红笔批阅。论文上应有教师批阅记录,有得分,有评语。

3.成绩修改

分数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误评或漏评确需更改时,须用斜线将原分数划掉,在原分数右上角用红笔重写分数并由更改人签全名。

二、成绩登记

(一)基本要求

1.阅卷工作结束后,教师应在每学期成绩录入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并输出打印《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成绩登记表》。

(二)成绩登记规范

1.总评成绩可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期末成绩”应与试卷卷面成绩严格一致;其它成绩模块根据课程实际开展情况登记。

2.课程考核有平时成绩的,应确保平时成绩记录完整、依据充分;为所有学生打出的平时成绩都要公正、合理;平时成绩区分度明显、分布合理。

三、成绩分析

(一)基本要求

1.考核成绩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后,任课教师应输出《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期末考试成绩分析表》对考核质量进行分析。

2.分析内容应包括命题总体评价、对教学班级学生考试成绩的总体评价及原因分析、问题与建议。任课教师应根据考试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二)成绩分析规范

1.命题总体评价

(1)分析试卷覆盖面。试卷覆盖面是否合理,是否与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一致,有无超纲现象;

(2)分析试题量大小。是全部学生还是大部分学生或仅部分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题;

(3)分析试题难易程度。试题本身的难度、深度是否与教学大纲、教学要求相符,有无偏题、超纲内容;较易、适中、偏难的试题比例如何,试卷总体难度如何。

2.对教学班级学生考试成绩的总体评价及原因分析

(1)分析班级学生学习总体情况。各部分掌握情况及存在的不足;上课是否认真、回答问题是否积极,课后作业完成质量是否优良;

(2)分析考试成绩分布情况。考试卷面成绩是否呈正态分布。对于卷面成绩明显不符合正态分布或平均分小于60分或平均分大于85分的,应有具体原因分析。

3.问题与建议

针对课程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以及考核命题、学生考核成绩总体情况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和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四、考核资料归档

(一)基本要求

1.任课教师所有提交归档的考核资料应确保阅卷规范、合分准确、成绩无误、资料齐全、排列有序。

2.各教学单位应建立专用教学档案室用于教学资料存放,制定教学资料管理制度并设立台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教学资料及资料室管理。

3.所有入档考核资料应保证资料盒封面信息完整,按学院统一的标准编码、有序存放,以方便查找。

4.所有已归档考核资料须经所属单位主管教学院(处)领导批准方可调阅。借阅人对所借阅的档案负保密责任,不得自行转借、损毁、抽取、拆卷、涂改、伪造,不得丢失。因参与认证或其他工作需要,从试卷资料盒中提取相关资料的,只能采取扫描、复印等方式提取副本,不得使用原件,以确保归档资料的完整性。

5.对经过鉴定,超过保管期限需要销毁的考核资料,应填写秘密载体销毁审批表,按流程报相关部门审批。资料销毁,实行监销制度。

(二)归档规范

1.考核资料由任课教师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每学期第四周前提交归档。公共课、通选课的任课教师将上学期担任课程的考核资料按要求整理后交至本学院(部);专业课任课教师将上学期担任课程的考核资料按要求整理后交至开课学院(部)。各教学单位将考核资料登记归档,并统一集中存放在本单位教学档案室。为避免错漏现象发生,各教研室应在资料归档前组织教师进行自查和交叉检查,检查合格者方可提交。

2.试卷归档资料应按照如下顺序完整归档: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期末考试分析表》;

(2)A、B卷母卷及标准答案;

(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成绩登记表》(打印三份:任课教师所在学院一份,学生所在学院两份)。课程有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或实验成绩的,相应的成绩记载资料应一并存档;

(4)考生签到表;

(5)考场记录单(或包含有考场记录的试卷袋);

(6)学生考试试卷(或答题纸)。每门课程除期末考试试卷外的其他考核资料是否存档,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3.课程论文归档资料应按如下顺序完整归档: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课程论文考核方案》;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期末考试分析表》;

(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成绩登记表》(打印三份:任课教师所在学院一份,学生所在学院两份)。课程有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或实验成绩的,相应的成绩记载资料应一并存档;

(4)教师批阅的全部课程论文。

4.考核资料归档应使用学校统一格式的资料盒,资料盒上应粘贴教师填写的试卷封面和侧签。

5.考核资料份数应与实际考试人数和成绩登记表完全一致,不得缺漏;顺序应与成绩登记表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将相关说明放进资料盒。

6.考核资料应按照教学班进行装盒归档;如资料过厚,可按行政班分装入多个资料盒,每个资料盒封面及侧签上应清楚标明“共×盒  第×盒”。试卷应装订成册。

7.同一门课程考核资料分多盒存档的,除考核资料外的其他归档资料应放在第一个资料盒内。

8.每学期缓考的试卷应单独装订,放在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的最后面;成绩登记表与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一并存档。

9.每学期的专业课补考试卷以专业为单位集中归档。归档内容包括:《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成绩登记表》、试卷(或答题纸)、考场记录单(或包含有考场记录的试卷袋)以及考生签到表;每学期的通识必修课补考试卷按课程单独归档,归档内容包括:《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成绩登记表》、试卷(或答题纸)、考场记录单(或包含有考场记录的试卷袋)以及考生签到表。

10.试卷页和答题页分开的试卷,仅归档答题纸即可。试卷页可不用归档,但应妥善保存,不可随意丢弃。

11.采用线上考试的课程,可根据考试方式、考试平台特点等因素,进行电子和纸质材料的归档:

(1)试卷电子存档内容包括:考生电子试卷或扫描件、试卷母卷、题库卷、考生身份确认情况、违纪违规行为的现场视频或图片等电子资料。电子存档资料可用光盘等媒介保存,与纸质材料一并归档。为避免光盘老化或损坏,造成存档资料遗失,各教学单位可将每学期线上考试资料采用U盘或移动硬盘集中归档保存;

(2)纸质材料归档内容包括:《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期末考试分析表》、《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成绩登记表》、考场记录单、考生签到表。归档要求与线下考试要求一致。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试卷模板.zip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论文考核方案(模板).doc

          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课程论文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