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4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城理教务[2021]第19号),学校组织开展了 “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审核,现批准立项建设一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产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教材团队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次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61个(见附件),其中:
1.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7个
2. 产业学院1个
3. 在线开放课程11个
4. 教学团队5个
5.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7个
二、实施方式
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纳入2021年度“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立项规划,各学院统筹资金对项目建设予以支持。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所在单位是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挥项目过程中的监管作用,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教务处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作为下一年度立项数及资助经费的考核依据。
(二)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中止或延期,如出现该情况,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
联系人:孙园,联系电话:36903021。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