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1-03-05 16:54:51

                                                               华广教务[2021]第13号

各二级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实施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兼顾稳定性和发展性。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一)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要与2020级保持基本稳定原则上必修课程不做修改,选修课程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微调。

    (二)2021级拟新增专业要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标),参考国家、国际专业认证标准,遵循学校《2019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华广教务[2020]第5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课程设置要求等,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科学制定培养方案。

    二、修订要求

    (一)2021级起,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作以下调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名称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学分学时不变;增设“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要求从中至少选修1门。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调整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修改。

    (二)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教育,丰富美育课程资源,普及基础美育教育,每位学生必须修读艺术鉴赏类通识教育课程方能毕业,逐步形成人人都有追求美的理想、鉴赏和创造美的能力、展现美的平台的美育格局。

    (三)加强通识教育建设

通识教育选修课分为人文社科类、艺术鉴赏类、自然科技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类5类课程,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以下简称“马中化担当课”)、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增强学生使命担当的课程。

2021级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应至少取得7个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所有学生必须修读艺术鉴赏类、创新创业类课程;理工类学生必须修读一门人文社科类课程、经管文艺类学生必须修读一门自然科技类课程;所有学生必须选修“马中化担当课”,以及必须从“四史”中选修一门课程。

课程类别

通识选修所含课程

学生专业所属学科

必须修读的课程

必须修读的课程类别

通识选修课:

选修总学分至少为7

1.五类:人文社科类、艺术鉴赏类、自然科技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类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

 

3.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理工类学生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

 

2.四选一: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艺术鉴赏类、创新创业类课程、人文社科类

经管文艺类学生

艺术鉴赏类、创新创业类课程、自然科技类

2021年之前入校的学生依然执行原培养方案通识选修课程的修读要求。

(四)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

突出能力导向,建设突出能力提升的前沿、交叉、国际类课程,提高学生的创新性学习能力,培养具有跨学科观念与能力的未来人オ。在个人拓展模块设置融入学科前沿知识,对接产业行业、跨学科设计课程和全英文/双语授课课程。每个专业至少设立一门跨门类选修课程,以实现理工融合、文理渗透,提升专业内涵,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

(五)各专业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开设辅修学士学位(附件2),并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内容、进程安排上进行科学设计。不单独组班上课的辅修学士学位,课程设置要尽可能与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三、组织实施

(一)请负责人加入培养方案交流QQ群(群号201485616)

(二)修订流程

各学院应按照如下时间安排推进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序号

时间

程序

内容

材料及要求

1

3-4月

调研论证

各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组,围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认真组织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根据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培养方案

学院妥善存档保留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相关材料(例如:与国内外大学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比较研究报告,毕业生等问卷调查,用人单位座谈会、师生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教学委员会会议记录、校外专家评阅记录等),作为今后专业评估认证的支撑材料。

2

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


3

由分管教学院领导、学院院长最后审核把关、签字盖章确认


4

4月26日

制定录入

学院制定培养方案初稿并提交:其中第三部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表”录入系统

5

6月25日前

学校审查

教务处审查


6

学校审批

7

7月上旬

开始实施

教务管理系统生成教学计划,正式实施

经学院院长、分管教学院领导签字及学院盖章的培养方案

(三)提交初稿

各学院务必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由学院院长最后审核把关、签字盖章确认后,于4月26日(周一)前提交教务处。

提交材料包括:

1.电子版材料:

《****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其中应将第三部分“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表”录入系统)。

2.纸质材料各一份

①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意见表(附件3)

②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完结单(附件3)

③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盖章签字版

四、其他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加强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2021年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落实好责任制,不得无故随意变更。

 

联系人:孙园、冯慧雅。

附件:1. 学校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及通知

      2. 辅修专业审批表、培养计划

      3.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意见表、录入系统完结单

      4.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1:学校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及通知.docx

附件2: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培养计划.doc

附件3: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录入完结单.docx

附件4: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首页签名处有修改).xlsx



 

         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