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授予2020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二)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生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人员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月2日-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者,请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要求有具体事实根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毕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028,邮箱:bimf@gcu.edu.cn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届毕业生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人员名单(第二批).doc
教务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