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补办学生证工作将于第13周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员注意以下事项:
1、各年级本科生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附表2),带一寸近照、补办费3元,于12周内交至本学院教务员处。按学校“学生证管理办法规定”,补办学生证必须真实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才予办理,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员认真审核,如不按表内要求填写将不予办理;
2、各二级学院教务员根据“补办学生证申请”填制“补办学生证登记表”(附表1); 本表由制表人签字,加盖学院章后,于13周内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3室)黄嘉欣处集中办理;
3、本学期不予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补办、充值工作。补办、充值火车票优惠卡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办理,不收取学生费用;
4、损坏的学生证,需写书面检查,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制 “补办学生证申请”,并交补办费3元。由教务员将损坏的学生证原件、书面检查及“补办学生证申请表”一并交至教务处集中换发。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教 务 处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