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4]第123号
各学院: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符合《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见附件1)中常规转专业条件的2024级四年制在校生。各学院接收转专业的条件、人数、考核方式等,请见附件2。
二、工作流程
1.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2025年2月24-27日期间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申请,必须上传家长同意书以及转入专业要求的其他文件,操作流程(含家长同意书模板)请见附件3。
2. 2月28日转出、转入学院初核材料是否提交完整,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退回给学生,学生须于3月1-2日两日登陆教务系统处理退回的申请,若未按时处理并重新提交,则视为放弃转专业申请。
3. 3月3日转出学院再次审批重新提交的转专业申请。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在第二周按照常规转专业接收学生工作方案对学生进行选拔考核。
4. 第三周教务处、校领导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可到新专业试读,试读期内,允许已通过选拔的学生返回原专业继续就读。
5. 公示无异议名单将正式发文公布,并进行学籍处理。
三、注意事项
1. 各转入学院审批结束后,须将审批结果以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并附上考核成绩等佐证材料。
2. 转专业工作受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对在转专业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3. 为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严肃和稳定,转专业名单一经公布,教务处将不接受已转专业学生再次转专业的申请(包括转回原专业的申请),请学生慎重对待。
4. 学生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报到指南》(附件4)完成后续调课调整、学费调整、住宿调整和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
5. 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教务处联系人:毕明芳,联系电话:36903028;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郑梅,联系电话:36903040。
附件: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doc
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