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3]第128号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排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原则
(一)排课工作是教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排课数据作为一系列教学信息统计的依据(学校评估、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开课信息上报等),为保证其准确性、唯一性,各开课单位一律采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排课,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二)遵循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有利于提高教室及实验室的使用率,有利于时间的合理安排等排课原则。总体上全周(周一至周五)全天(1-11节)均匀排课,避免将课程集中安排在一周中的某一两天,或将课程集中安排在一天中的个别时段,不能出现周五下午不排课的情况(预留学院除外)。同一门课程按照教学周连续集中排课,避免上课周数过于分散。
(三)公共节假日当天不排课。每个学院预留一个工作日下午不排课,具体安排如下:
预留时间 | 学院名称 |
周一下午 | 建筑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
周二下午 | 机械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经济学院 |
周三下午 | 珠宝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
周四下午 | 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 |
周五下午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电信&通信工程学院 |
二、排课进度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共18周,根据教学周的安排,认真落实各年级的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分班合班、实验安排、上课时间以及教室要求等信息。具体排课进度如下。
阶段 | 内容 |
第11周前 (2023.11.12前) | 1.如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需调整,请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由学院统一提交到教务处审核。 2.学院根据培养方案落实学期教学计划,并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执行计划表》(附件2)。此表作为合格评估中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审查文件,须学院留档备查。 |
第12-16周 (2023.11.13-2023.12.17) | 教务员具体排课,生成课表 (各排课学院做初始化操作) |
第17-18周 (2023.12.18-2023.12.31) | 教务处安排课室 |
第19周 (2024.1.1-2024.1.7) | 教务员发放课表(等教务处统一调配完课室,教务员对最终课表审核无误后再发放) |
三、 排课要求
(一)专任教师排课要求
1.对照国标的要求落实教师和课程安排。每个专业至少安排1 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担任授课任务。
2.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均须排课,且应分散均匀排课,每天排课累计不能超过6节,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专业课程应隔天排课。
(二)时间安排要求
1.优先安排公共课,安排顺序:①大学英语课;②体育课(1-8节均匀排课);③数学课;④思政课;⑤物理课,具体上课时间由开课单位与各学院协商。其他课程由相应开课单位与各学院联系落实。
2.为便于期末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所有课程最晚于18周周三结课。
3.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安排课程,理论课晚上最多安排3节课;实验课在保证教学安全的前提下晚上可允许4节连排,如4节连排,上课时间段由原来的19:00-21:25调整为18:15-21:25。
4.理论课同一教学班同一课程原则上不能连排4节。
(三)地点安排要求
1.A1到A6多媒体课室、制图室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实验室由所属学院自行安排,课表上须完整安排时间和地点。
2.提高课室、实验室利用率。有安排上、下半学期上课的课程,课程上课时间安排应力求统一(如有A、B课程分别需要安排在1-9周和10-18周上课,A课程安排了1-9周周一1-2节,则B课程应该安排在10-18周周一1-2节)。实验室在满足实验教学安排前提下,可优先安排本学院理论课程,避免挤占公共课室资源,在仍有空余情况下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其他学院课程。
(四)教学班组成要求
1.上课人数不足30人的教学班原则上不予开课。
2.实践实训、课程设计等分组教学的课程按照实际师生组成安排教学班。
四、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
为深化课程建设改革,引导、激励教师基于在线开放课程采用多元化教学模式开展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请工作,要求如下:
(一)在线资源选择、课程设计和课程考核标准严格参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混合式教学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12月修订)》文件执行(见附件3)。引进MOOC等在线资源的,须提供实时有效的课程网址,同时,应结合超星教学平台,做好课程线上教学资源的二次开发。利用超星等教学平台,做好教学活动(尤其是线上教学)过程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签到、问答、讨论、抢答、作业等学习任务布置。
(二)省级、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混合式课程教学;其他非立项课程,如在超星教学平台已有线上教学资源基础的可踊跃申报。
(三)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请混合式课程,教师做好课程设计,填写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报书(见附件4),经教学单位组织评审后,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请书(附件4)和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发送至zhuangmz@gc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庄明珠。教务处审核后可进入系统排课。
(四)教师申报混合式课程获批后,须按照申报书开展教学活动,排课后不得擅自调整线上、线下教学时间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混合式课程线上、线下日常运行、资源建设等检查工作,教务处不定期抽查课程运行、课程教学质量、课程资源建设等情况。对于未按照实施方案执行或不符合实施规范的课程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未达到混合式教学目标的课程给予取缔。
五、特别提醒
(一)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安排如下,需错开排课时间。下表如有时间调整,则课程做统一平移。
序号 | 时间 | 周次 | 事项 |
1 | 4月4日整天 | 第6周周四 | 清明节 |
2 | 5月1日整天 | 第10周周三 | 劳动节 |
3 | 6月10日整天 | 第16周周一 | 端午节 |
(二)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专任教师分类考核方案(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外聘教师和教学B岗教师排课工作的通知》(城理教务〔2023〕第120号),做好外聘教师和教学B岗教师的排课工作,教务处、人事处将对各学院的排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庄明珠,联系电话:36903028。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执行计划表(23.10).xlsx
附件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混合式教学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12月修订).doc
附件4: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请书.docx
附件5: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课程教学实施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6:关于进一步落实外聘教师和教学B岗排课工作的通知(城理教务[2023]第120号).doc
教务处
人事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