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何浩冉转学(转出)公示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以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转学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向我校提出转学(转出)申请的学生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若对转学学生的转学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转学学生详细资料如下:
姓名:何浩冉(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考生号:21620402153127)
入学年份:2021 录取分数:404
转学原因:身体原因
拟转入学校:兰州信息科技学院
拟转入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学校受理部门:教务处(行政楼303)
联系人:毕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028;联系邮箱:bimf@gcu.edu.cn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