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学奖励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3]第72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华广教〔2018〕148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学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教学奖励范围有:教师荣誉奖(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教学质量奖(包含教师教学竞赛奖及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硕士研究生考试优秀组织奖)、教学建设奖(包含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奖)。
(二)教师荣誉奖及教学建设奖无需申报,教务处统一整理公示。
(三)教学质量奖须由学院组织提交申报资料。
二、奖励范畴与时限
奖励时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教学荣誉奖,奖励范畴为2022年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二)教学质量奖,包括教学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个人和单位及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其中教学竞赛奖励范畴为2022年获得教学竞赛的个人或单位;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奖励范畴为有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并于2022年入学的学院,必须提供学生的录取通知书PDF版;
(三)教学建设奖,奖励范畴为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奖获得者,包括省级质量工程结题项目。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时间
2023年7月13日(周四)前各单位将材料交至教务处对应负责的科室:教学质量奖的教学竞赛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学质量奖的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由运行科负责。
(二)提交流程
1.教学竞赛奖励
(1)学院组织教师对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2年教学竞赛类奖励汇总表》(附件2)中的“教学竞赛类奖励汇总”核对相关奖项;
(2)如有错漏,由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2年教学竞赛类奖励汇总表》(附件2)中“教学竞赛类奖励申报表”,学院审核汇总盖章,将扫描的PDF版和可编辑版及获奖佐证材料的PDF版发到邮箱xiehy@gcu.edu.cn。
(3)教师教学竞赛,如参与非本校组织的,必须提交单位认定意见和详实的背景资料(单位认定意见包括奖项所属级别、性质,背景资料包括奖项主办方、简介及奖项网站的截图),认定意见需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发PDF版本,否则不予认可。
2.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
(1)收集学生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形成PDF电子版;
(2)学院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组织优秀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将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版及录取通知书PDF版文件按照“学院-2022年研究生组织优秀奖申报材料”命名发到邮箱zhangh@gcu.edu.cn。
四、注意事项
超过规定提交时间未递交奖励申请的成果不予奖励,材料不齐全及无法证明比赛材料情况的,不予补报。不申报或漏报者,责任自负。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教学质量奖励(教学竞赛奖励)
谢海燕 36903029
(二)教学质量奖励(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
张 航 36903323
如有其他问题可联系孙园,电话:36903322。
附件: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2年教学竞赛类奖励汇总表
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组织优秀奖申报汇总表
4.2022年拟获奖名单(教师荣誉奖、教学建设奖)
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学奖励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3] 72号.zip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