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城理教务[2023]65号)

更新时间 : 2023-06-15 10:17:20

城理教务[2023]65号


各学院(部):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管理办法(试行)》(华广教〔2020〕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各专业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的所有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包括单列实验课、基础实践课、专业实践课)和各学院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均须制定教学大纲。

二、制订原则

(一)要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合理设置课程的教学目标、课程的评价方式与标准、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等内容,确保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

(二)应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教学规律,综合考虑课程体系的科学性,解决好课程之间的衔接、联系和分工,避免知识的重复和遗漏。

(三)要与教学内容的改革相结合。要以产出导向为目标提升课程质量,抓住培养学生能力这一关键问题,围绕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合理取舍教学内容,鼓励把教研、科研成果或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突出课程特色;注意各课程间内容的衔接,避免先修课程、并进课程、后续课程内容的脱节与重复,保持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

(四)要加强课程评价方式的改革。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结合课程性质与特点,提倡灵活采用设计答辩、写论文、调研报告、开卷考试、实验测试、产品设计制作等多种考核形式与学习过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注意与课程教学目标达成评价相匹配。

(五)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深入挖掘课程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实施全课程育人。

(六)注重专业实验课内容的调整与整合。实验项目的设置不是原有几门课程实验的简单累加,要强调系统性、条理性,充分体现出专业特色,使之与所面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特色保持一致。独立设置的实验课需编写实验教学大纲。

(七)注重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将能反映学科专业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形成补充教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

三、具体要求

(一)制订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术语规范,科学使用标点符号和计量单位。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学时、课程类别、课程代码等要求必须与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大纲应按课程代码编写,每一个课程代码编写一份教学大纲。

(二)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必须以统一的格式进行编制。(大纲模板见附件2)。

(三)课程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大纲由课程负责人执笔撰写,课程组成员参与,由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负责审定,执笔人与审定人不能为同一人,审核小组组长为主管教学院长。同时须在教学大纲的相应位置附上相关人员的签名。

(四)各学院、专业组织校内专家(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就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五)各类通识必修的公共课,如思想政治类、外语类、心理健康、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类、体育、军事理论等教学大纲的制订根据以上要求进行。

(六)根据管理办法,任课教师按照制定的教学大纲撰写教案、教学日历,且上课时需随身携带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

四、组织实施

课程教学大纲属于学校基本教学文件。经印制的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学院、专业分别保管。各专业应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教务处、教学督导按照大纲开展相应的教学检查。

五、报送材料

2023年7月13日(周四)前,各学院完成对教学大纲初稿的论证、形成定稿,并按照以下要求汇总材料交至教务处:

(一)各学院需汇总2023级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附上封面、目录及课程统计表(见附件3与附件4),制作各学院教学大纲汇编;

(二)各学院将汇编打印成册,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电子版(PDF版)发送到邮箱hgjyk02@163.com;

(三)汇编按照专业不同分册装订。

联系人:孙园,联系电话:36903322。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管理办法

    2.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模板(更新)

    3.教学大纲汇编封面

    4.教学大纲汇编目录及课程统计表

    附件.zip

 

 

教务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