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入学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一条:“两年制学生最长在校时间为四年,四年制学生最长在校时间为六年,因创业休学者最长在校时间可再延长一年至五年或七年”、第四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处理:超过最长在校学习时间”。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给予2016年入学仍在籍的学生退学处理。
其中有吴振民等16名学生(见下表),学校通过多种方式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并送达退学决定,故通过公告形式对其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 15天后即视为送达。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1 | 201610103048 | 吴振民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6机械电子工程2班 |
2 | 201610118168 | 韩玉金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6机械工程4班 |
3 | 201610095008 | 刘皓玮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016电子信息工程2班 |
4 | 201610087084 | 何健铭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016自动化2班 |
5 | 201610087081 | 王梓帆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016自动化2班 |
6 | 201610110049 | 唐家林 | 中兴通信工程学院 | 2016通信工程1班 |
7 | 201610107133 | 赵子君 | 管理学院 | 2016财务管理5班 |
8 | 201610115134 | 王梓华 | 管理学院 | 2016人力资源管理2班 |
9 | 201610092048 | 陈迪烔 | 管理学院 | 2016市场营销2班 |
10 | 201610091279 | 赵中政 | 经济学院 | 2016国际经济与贸易5班 |
11 | 201610123206 | 温鑫元 | 经济学院 | 2016金融工程2班 |
12 | 201610123286 | 陈德财 | 经济学院 | 2016金融工程6班 |
13 | 201610122023 | 路景义 | 珠宝学院 | 2016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国际班)1班 |
14 | 201610119202 | 马越 | 珠宝学院 | 2016产品设计1班 |
15 | 201610119191 | 郭子群 | 珠宝学院 | 2016产品设计3班 |
16 | 201610119156 | 罗铭欣 | 珠宝学院 | 2016产品设计4班 |
学生对退学决定有异议的,可按《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申诉处理办法》第十一条,于公告期满前(5月30日前)向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复议。
联系人:毕老师
邮箱:bimf@gcu.edu.cn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