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班导师考核及优秀班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2-11-11 16:54:39

城理教务[2022]第120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班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科学评价班导师工作,调动班导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和促进班导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班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班导师考核与管理细则》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班导师考核及优秀班导师评选的活动。现将考核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导师考核

(一)考核原则:坚持标准、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全面考核、注重实绩、恰当运用;定性定量相结合;学生评价与学院考核相结合,以学院考核为主。

(二)考核对象:2021-2022学年度担任本科生班导师工作一学期以上的教师。

(三)考核程序:

1.各学院对班导师工作的考核由各学院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2.各学院考核小组结合班导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根据我校班导师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从个人述职、学生评价(30%)、学院考核(70%)三部分对班导师进行综合考核。班导师在考核期内不得出现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的行为,违反师德行为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3.凡被考核的班导师需登录学生学业档案系统填写《班导师考核登记表》后上报,学生登录系统对本班班导师进行评分,各学院考核小组组织评审需登录系统审核《班导师考核登记表》并组织评分。(见附件2)

4.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总分≥85分为优秀,60~85分(含60分)之间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三个等级,并作为学校职称评定、优秀班导师评选的依据。

(四)考核时间:

参加考核的班导师在11月22日前在系统中填写《班导师考核登记表》,学生在11月22日前在系统中为本班班导师评分。各学院考核小组在11月24日前上报学院班导师考核结果。

二、班导师评优

(一)评优对象:2021-2022学年度担任本科生班导师工作一年以上且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师。

(二)评优名额:各学院拟推荐优秀班导师人数约占全学院参加考核班导师总人数的20%。

(三)评优程序:

1.由学校班导师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该小组由教务处、人事处组成。

2.2021-2022学年度担任本科生班导师工作一年及以上且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师可获得提名评选学校优秀班导师的资格。拟参评优秀班导师的教师需登录系统填写《优秀班导师登记表》,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确定优秀班导师拟推荐人选后,在系统中向学校班导师考核小组进行推荐。(见附件3)

3.学校班导师考核小组审核拟推荐人选后提交学校审议,经公示,最终确定优秀班导师名单。荣获“2021-2022学年度优秀班导师”称号的班导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评优时间:考核任务结束后,请参加评优的班导师在11月28日前在系统中填写《班导师评优登记表》,各学院考核小组在11月30日前上报学院班导师评优名单。

 

联系人:张航,36903323;郑保垒,36903041。 

附件: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班导师考核指标体系.doc

          附件2:班导师考核指南.doc

           附件3:班导师评优指南.doc

 教务处    

人事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