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班导师做好2022年端午节放假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加强班导师管理,现将假期班导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班导师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学生安全和稳定工作。倡导学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穗,离粤要审批、离穗不离粤要报备。
2、班导师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不能浮于表面,做到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全班覆盖。假前务必召开一次班会,传达学校《端午节放假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要求。要切实履行安全教育的责任,确保安全教育覆盖全体学生,将安全意识教育内化为学生自觉的行为,所有班会要形成记录,学院进行存档,作为评选优秀班导师的重要指标之一。
3、班导师一定要让学生明确责任知底线,务必告知学生若违反学校《学生手册》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将依规追责,学生要高度重视,切勿以身试法。
教务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