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退学学生名单的通知
城理教〔2022〕31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四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处理:(二)在受橙牌预警降级学习期间,获得课程学分小于20学分。”经学院上报,教务处调查与核实,学校同意陈*龙等2名学生的退学处理,现将退学学生名单公布(见附件1)。请尽快填写好《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退学处理决定书》(见附件2)办理退学。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退学学生名单(详见学校OA系统)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