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学奖励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2]第35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华广教〔2018〕148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学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教学奖励范围有:教师荣誉奖(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教学质量奖(包含教师教学竞赛奖、硕士研究生考试优秀组织奖)、教学建设奖(包含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奖)。
(二)教师荣誉奖、教学管理奖及教学建设奖无需申报,教务处统一整理公示。
(三)教学质量奖须由学院组织提交申报资料。
二、奖励范畴与时限
奖励时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教学建设奖,奖励范畴为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奖获得者,包括省级质量工程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结题项目;
(二)教学荣誉奖,奖励范畴为2021年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三)教学质量奖,包括教学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个人和单位及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其中教学竞赛奖励范畴为2021年获得教学竞赛的个人或单位;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奖励范畴为有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并于2021年入学的学院,必须提供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时间
2022年5月16日(周一)前各单位将材料交至教务处对应负责的科室。教学质量奖的教学竞赛部分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教学质量奖的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由导学与信息科负责。
(二)提交流程
1.教学竞赛奖励
(1)申请人查看《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教学竞赛类奖励汇总表》(附件2)中“教学竞赛类奖励汇总”,根据其中的要求申报,并提交获奖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2)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教学竞赛类奖励汇总表》(附件2)中“教学竞赛类奖励申报”并加盖公章,将扫描的PDF版和可编辑版及获奖佐证材料的PDF版发到邮箱xiehy@gcu.edu.cn。
2.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
(1)收集学生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形成PDF电子版;
(2)学院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研究生组织优秀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将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版及录取通知书PDF版文件按照“学院-2021年研究生组织优秀奖申报材料”命名发到邮箱zhangh@gcu.edu.cn。
四、注意事项
1.教师教学竞赛,如参与非本校组织的,必须提交单位认定意见和详实的背景资料(单位认定意见包括奖项所属级别、性质,背景资料包括奖项主办方、简介及奖项网站的截图),认定意见需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发PDF版本,否则不予认可。
2.超过规定提交时间未递交奖励申请的成果不予奖励,材料不齐全及无法证明比赛材料情况的,不予补报。不申报或漏报者,责任自负。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教学质量奖励(教学竞赛奖励)
谢海燕 36903029
(二)教学质量奖励(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
张 航 36903323
附件:
附件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研究生组织优秀奖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