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与课程安排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第120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变化,为保证相关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近期实习与课程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已经开展的实习(实践)活动,二级学院应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地区的疫情等级变化,如疫情风险等级提高,不适宜继续开展实习的,须立即停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生管理。
2.对于计划进行实习(实践)的,各二级学院须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取消实习计划或者延期实习活动。
3.二级学院需全面掌握在外实习(实践)学生的健康状况,确保学生安全及实习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1日前将《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各教学单位根据师生情况,做好个别课程的课程的线上、线下同步讲授预案。
教务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