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授予何粤科等138名本科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现将我校2021年9月结业换发毕业证后符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月9月18日-9月26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者,请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要求有具体事实根据,否则不予受理。
另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转设为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的函》(教发函〔2021〕25号),本届毕业生学位证书按“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发放。
联系人:毕明芳,联系电话:020-36903028
邮 箱:bimf@gcu.edu.cn
附件: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1年9月结业换发毕业证学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公示名单.doc
教务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