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第77号
各二级学院:
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规范过程管理,保证论文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并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充足,过程规范。同时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力度,加强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视,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实时关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做好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二、选题管理
(一)加强对选题工作的指导、审核和监管。选题需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体现本科层次要求的基本训练内容,有综合性、创新性;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结合工程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有多样性、应用性;并做好对不同专业、不同小组学生选题情况的检查和比对,做好与往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的检查和比对,对于脱离实际、陈旧、宽泛、雷同或过于相近的选题,必须重选。
(二)工科类专业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以工程设计为主,结合工程实际题目应占80%以上;文科及经管类专业的论文应注重分析解决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各二级学院需在选题完成后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见工作指南附表4-3)以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来源统计表》(见工作指南附表4-19)交至教务处。
三、过程管理
(一)强化学术道德教育
加强学术道德教育,端正行为规范。各二级学院需加大相关学生和指导教师对于学术诚信教育宣传的动员力度,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工作指南文件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附件2)(以下简称通知),并根据通知精神,学校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加强指导
1.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多于8人,指导教师组指导学生人数(含指导教师单独指导学生人数)应不多于12人。二级学院需随时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2.指导教师需清楚并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给学生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制订周密的进度计划,并指导和帮助学生独立自主以及保质保量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三)信息化管理
目前结合各二级学院在试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正在对维普毕业论文系统进行优化,为不影响工作进度,此次毕业论文选题在正方教务系统中进行,待维普系统优化完成后再将选题导入。各二级学院需将优化后的系统贯穿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后的各个环节,并充分运用系统数据监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做到实时跟进,及时反馈、解决问题。
(四)认真组织实施论文查重检测工作
各二级学院需对指导教师强调论文查重检测的重要性,强化学术道德教育,要求指导教师认真检查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杜绝出现论文抄袭、论文未写完、论文字数未达标、格式严重错误或乱码,确保学生提交论文的正确性。
(五)加强答辩环节的组织和管理
1.各二级学院应要求答辩教师提前阅读学生的论文,协调好答辩小组成员讨论和撰写评语的时间。
2.严格管理答辩课室,避免出现临时更换课室没有报备教务处而出现抽检信息错漏的问题。
3.为了保持论文的严谨性和一致性,2022届毕业生需以毕业设计系统上查重检测通过的论文作为答辩专用论文。如发现学生答辩论文与送检论文内容出入较大,答辩教师应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辩。
(六)加强过程记录管理
各二级学院需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记录管理,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的实施细则,对论文开题、指导、答辩等过程做好详实记录,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档工作。
四、毕业设计(论文)评优
各二级学院需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提前准备好需要提交的材料,避免因毕业时期学生无法提交资料而耽误评优工作的进展。
五、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水平,教务处将按教育部下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对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外审。
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监督,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依据《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附件3)推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联系人:彭晔、陈思,电话:36903027。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pdf
教务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