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班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第69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全员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班导师在学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现开展2021级本科生班导师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职条件
1.原则上由学院专任教师担任,班导师应至少任满一届学生的培养周期,且任职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能够以身作则,严于律己。
3.热心学生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4.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专业及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了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展方向和学科前沿等,熟悉本专业教学计划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
二、选聘程序
1.本次选聘采用线上选聘,以教师自荐和学院选派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二级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本院班导师的选拔和聘任。
2.应聘教师需通过智慧校园登录学生学业档案系统填写《本科生班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提交后由二级学院审批。应聘教师系统提交截止日期9月16日下午5:00。
3.二级学院需通过智慧校园登录学生学业档案系统进行班导师选聘申请的审批(见附件1),全部班导师选聘申请审批后上报选聘由教务处审批。学院上报选聘截止日期9月18日下午5:00。
4.教务处审批后,即完成班导师的选聘流程,完成选聘的班导师可在系统消息查询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班导师实行聘任制,班导师应至少任满一届学生的培养周期,且任职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带班班导师应及时在学生学业档案系统填写《班导师改聘登记表》(见附件2),由学院、教务处审批通过后视为改聘成功(见附件2)。
2.二级学院以行政班为单位设置班导师。原则上每1个行政班配备1名班导师,1名班导师同期所带班级不超过2个。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323。
教务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