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1-06-26 11:44:05

城理教〔2021〕20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关于做好第四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城理教务〔2021〕第22号)要求,经各学院申报,教务处初审、组织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等程序,共评出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现将获奖项目予以公布。

    教学成果奖的获奖项目是我校教育工作者经过不断探索、研究与实践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体现了学校在教学改革及教学建设方面的最新水平。希望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学工作,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努力创造出更多、更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城理教〔2021〕20号  关于公布第四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pdf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