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第31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运行过程监控,保证学校教学秩序良好运行,同时为学校“十四五”期间即将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拟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一)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各教学单位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刘 佳
副组长:许淑贞 叶少林
组 员:舒长河 冯慧雅 彭 晔 郑 伟 李宗华
秘 书:阮显政
(二)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小组,按照总体工作安排提前开展各项自查工作。同时,指派1人负责与教务处联络。
二、检查对象、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对象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对象为学校各教学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含机器人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含通信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含大数据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珠宝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
(二)检查项目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教学资料(含教学基本文件、试卷、成绩及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工作检查以及二级学院督导组工作检查两部分内容,具体包括以下3个专项: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各门课程教学基本文件、试卷及成绩存档情况;
(2)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资存档情况;
(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采取二级学院全面自查-教务处联合校级教学督导抽查-二级学院整改的方式开展。
1.二级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按照各专项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3)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学资料自查报告”和“2020-2021学年第二续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学督导组工作自查报告”。其中:
(1)教学资料自查报告应包括:
●学院教学资料存档管理基本情况:是否制定相应的教学资料管理规定,对资料存档、编目、查阅、存放地点及保管人等是否做出明确要求;各项管理规定是否落实到位;
●本次教学资料自查各专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
●教学资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改进计划或工作建议;
(2)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自查报告应包括:
●本学期教学督导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
●教学督导组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改进计划或工作建议;
每份自查报告限500字,报告纸质文档(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及电子文档应于5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抽查
教务处根据各专项检查方案相关要求开展抽查。其中,“教学基本文件、试卷及成绩检查”和“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检查”同步开展。抽查过程中,被检查学院需安排2人协助学校检查组提取待查资料。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予以指正,并与被检查学院共同确认。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根据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单独开展。
三、教学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本学期第10—14周。总体安排如下:
表1 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环节 | 人员安排 | 时间 |
1 | 教学基本文件、成绩及试卷 | 二级学院自查 | 二级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 第11-13周 |
2 | 毕业设计(论文) | |||
3 | 毕业设计(论文) | |||
项目1-3 | 学校抽查 | 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 第14周 |
四、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5月14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及联络人名单电子版(见附件6)报教务处舒长河。
联系人:舒长河,电话:36903321,qq号码:9169021。
附件:1.教学基本文件、试卷及成绩专项检查方案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方案
3.教学督导组工作检查方案
4.期中教学检查二级学院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教务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