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级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1-05-19 10:27:57

城理教务[2021]第34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学校本科教育多层次发展,学校有15个专业列入2021年专升本招生计划(见附表)。为做好专升本专业学生的培养工作,规范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运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订专业

    学校2021年拟招生专升本专业。

    二、制订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落实《关于制定2019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华广教〔2019〕88号)中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框架和格式参照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撰写。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与实践环节设置原则上按照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该专业三、四年级的内容进行设置,其中:

    1. “专升本”专业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增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安排见培养方案工作群);

    2.“专升本”专业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任意选修不少于2学分,理工类学生修读人文社科类、经管文艺类学生修读自然科技类课程;

    3.凡原专科专业已开设过的课程,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同意可以免修;人才培养方案中一、二年级所开设的课程,专升本学生在专科学习时若未学习过可根据实际需要开设。

    (三)专升本专业学生分班学习方法,待录取人数确定后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三、提交材料

    (一)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1

6月7日(周一)

向教务处提交: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录入系统(操作指南见工作群)

2

6月18日(周五)前

教务处审核、学校审定

    (二)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2.纸质材料一份:

    (1)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盖章签字版。

    (2)2021级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表(附件)。

    各学院务必将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由学院院长最后审核把关、签字盖章确认后,6月7日(周一)前提交教务处。

    四、注意

    (一)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专业教师,邀请学科专家和业界人士共同参与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讨、论证和制订工作,力求严谨科学、切实可行,突出办学特色。各学院应本着对学生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方案思路明晰,结构合理,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有效实施。

    (二)各学院应对学生心理期待、修读状况、知识储备、学习目标等进行摸底调研,做到因材施教、因生施策。

 

附表:2021年专升本招生计划表(引自招生办)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院系名称

学位

001

车辆工程专业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工学

002

交通工程专业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工学

003

机器人工程专业

机器人工程学院

工学

004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

工学

00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电气工程学院

工学

006

土木工程专业

土木工程学院

工学

007

物流工程专业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工学

008

工业设计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

工学

009

机械工程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

工学

010

电子商务专业

管理学院

经济学

011

工商管理专业

管理学院

管理学

012

市场营销专业

管理学院

管理学

013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经济学院

经济学

014

投资学专业

国际商学院

经济学

015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珠宝学院

艺术学

注:最终的专升本招生专业以2021年招生简章为准。

 

附件: 

附件:2021级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表.docx


 

联系人:冯慧雅。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