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和推荐2021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第33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华广教〔2018〕57号)的要求,学校现开展评选和推荐2021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华广教〔2018〕57号)中的评选条件。
二、评选名额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评出不超过学院当年度毕业人数10%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当年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总数的5%。
三、提交材料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表1),在系统上提交精简版论文(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表2)。
上述材料中附件1和附件3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提交教务处,一份学院存档。
四、提交时间
各学院于5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
五、其他问题
(一)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如发现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学校将撤消其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和优秀指导教师的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附件4)来上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如格式不符合规范,将取消评选优秀资格。
(三)各学院需将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者的评审材料予以存档,作为今后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孙园,联系电话:36903021。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附件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精简版论文系统提交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