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城理教务[2021]第19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2020年度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建设一批课程、产业学院以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
(一) 课程类
在线开放课程
(二) 教师教学类项目
教学团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含创新创业类)
(三) 产业学院
(四)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项目负责人承担同类项目未结题的,不得再次作为负责人申报本轮项目;项目中止或延期达两次,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2.已获立项的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3.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4.如申报创新创业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可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后备注为创新创业类,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
1.教师可通过智慧校园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并上传申报书(附件2),如有疑问,可参考教师上传操作指南及学院相关管理人员操作手册(附件3)或加入Q群834332094咨询。
2.学院相关负责人在教师系统上传申报书后,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审批通过。
3.学院统一将电子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4)发至邮箱:hgjyk02@163.com。
提交时间:5月10日(周一)前。
(二)纸质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一式2份,学院汇总表需一式一份,学院盖章后于5月10日(周一)前交至教务处。
四、其他
未推荐到广东省教育厅遴选的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可在之前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提交校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联系人:闫泽华,电话:36903021。
附件:1.附件1:各类项目建设指南及标准.zip
教务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