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培养方案执行自查情况通报

更新时间 : 2021-03-22 15:55:34

城理教务[2021]7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务系统中教学计划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保障教学运行各环节顺畅有序,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第二次开展2017级-2020级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全面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二级学院按照自查工作要求,认真核查了各年级的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是否保持一致,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共提交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80份(具体见附件)。

    二、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制定/录入计划不规范

    部分专业制定培养方案或是录入教学计划时,未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课程信息。例如:学时周数标记少了“+”、学分表格填写不完整、周学时中未体现实验学时、2019级仍存在上机学时、培养方案中毕业学时学分要求表里数值计算不准确、表格填写不完整等问题。

    (二)制定/录入计划不严谨

    部分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仅将其作为执行教学计划的框架,未完全按照培养计划的课程信息录入系统,导致培养方案不再是纲领性文件、总体教学工作实施方案。例如:教学计划与培养方案,课程名称、代码、课程类别、学分不一致;培养方案中,修改了教学计划表后,未对课程地图做调整等。其中课程性质、学分不一致等问题,不利于学分审核的顺利开展,容易导致学生毕业学分审核有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培养方案应结合行业的需求,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安排课程设置,进而保持其稳定性、严肃性。

    (二)录入教学计划时,需以培养方案为标准,保持与其一致。同时在录入过程中需细心检查,避免系统中课程相关信息录入错误。

    (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教学计划的录入,督促各专业认真检查教学计划的信息,以免出现课程信息错误,影响学生毕业学分审核,造成教学事故。

 

      附件:执行计划申请表情况汇总.xlsx


 

教务处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