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1-03-11 15:52:35

华广教务[2021]第17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方案(试行)》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的申报评选。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建设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增强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和针对性,根据人才需求,做好专业设置工作,加强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建设,积极打造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力争通过校级一流专业建设为晋级省级一流专业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综合改革。把建设一流本科专业置于学校建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应用型大学的全局中统筹考虑,通过落实培养规格、课程资源、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改革、质量管理措施来推动专业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上水平。

2.坚持分类发展。鼓励支持各专业依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需求导向,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模式,各有聚焦、各有侧重呈现专业建设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建设新工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及时总结完善和推广经验,带动其他相关专业建设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4.坚持动态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方案审核、反馈预警、绩效考核,根据建设实效差异化支持,建立淘汰机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管理规范

切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建设全部达标、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专业建设成果突出

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成效明显。

3.师资力量雄厚

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教学水平高。

4.学生成果一流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5.“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获得校级以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且已经通过校级验收。

(二)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认证;

2.具有国家级、省级或校级重点学科支撑;

3.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在线开放课程等。

4.获得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校级以上一流课程两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学校教学名师等。

三、材料提交

请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提交至邮箱hgjyk02@163.com,逾期未交做弃权处理。截止日期:2021年4月9日。

材料要求如下: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1)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

3.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填表说明)

四、其他要求

1.本次将遴选出三个专业作为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建设周期为2年;

2.2020年入选省级一流专业的机械工程和会计学直接认定为2020年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与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同步建设;

3.各二级学院务必全力保证专业建设保质保量按期交付成果。对于任务执行不力,导致无故撤项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校级一流专业2年内申报资格;

4.申报省级一流专业将在校级一流专业中推荐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泽华、冯慧雅,电话:36903021。

 

附件:1.附件1 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xlsx

      2. 附件2 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