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华广教务[2021]第11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奖励在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示范作用,学校将开展第四届教学成果的申报评选。现就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成果内容与形式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包括管理方案、研究论文、报告、规章制度等。
(三)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四)同等条件下,对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予以倾斜,多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实施(或试行)该教育教学方案开始计算,不含方案设计、论证和制定时间。
(二)成果完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研究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2)直接承担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培育形式
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培育项目要遵循三项原则: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整合导向。
请各二级学院以多种方式进行研讨,确定申报领域,及早组织申报材料。
四、材料要求
请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时间在4月初,具体时间将在之后通知中公布。
材料要求如下:
1.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2)
3.推荐书附件(附件首页应为目录)
(1)教学成果总结(附件3,不超过5千字)。
(2)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等成果佐证材料。
(3)如有录像佐证材料(需提供光盘,视频为MP4格式;片长不超过15分钟,附解说词)
五、其他
1.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将本单位教学研究水平高、实践效果显著、有创新、有突破、有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成果推荐到学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泽华、冯慧雅,电话:36903021。
附件:1.附件1.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