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学奖励工作的通知
华广教务[2021]第4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华广教〔2018〕148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学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奖项
本年度可申报的教学奖励奖项有:教师荣誉奖(包含优秀大创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等)、教学质量奖(包含教师教学竞赛奖、优秀组织奖)、教学管理奖(包含优秀教务员)、教学建设奖(包含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奖)(部分名单详见附件2获奖链接)。
二、 奖励范畴与时限
奖励时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教学建设奖,奖励范畴为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奖获得者,包括省级质量工程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结题项目。
(二)教学荣誉奖,奖励范畴为2020年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2020年优秀大创指导教师。
(三)教学质量奖,包括教师教学竞赛,奖励范畴为2020年获得教学竞赛的教师或组织;硕士研究生优秀组织奖,奖励范畴为2020年入学的学生,必须要学生的PDF版录取通知书。
(四)教学管理奖,奖励范畴为2020年优秀教务员。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2021年3月5日(周五)前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邮箱:hgjyk02@163.com。
2.提交内容:
(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奖励登记表》(见附件3,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奖励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获奖材料证书均需复印件纸质版及PDF电子版本。
3.所有奖项均是2020年自然年获得。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获奖材料,申报人及各单位认真核实后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奖励登记表》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奖励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同申报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及PDF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2.教师教学竞赛,如参与非本校组织的,必须提交学院认定意见和详实的背景资料(学院认定意见包括奖项所属级别、性质,背景资料包括奖项主办方、简介及奖项网站的截图),认定意见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发PDF版本,否则不予认可。
3.教务处提供部分获奖名单的材料(附件2)也需要提交复印件纸质版及PDF电子版本。
4.超过规定提交时间未递交奖励申请的成果不予奖励,材料不齐全及无法证明比赛材料情况的,不允许补报,不申报或漏报者,责任自负。
联系人:闫泽华,联系电话:36903021。
附件: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奖励登记表(个人或集体填).xlsx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奖励汇总表(学院填报).xlsx
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