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推荐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0-06-17 09:19:09

华广教务[2020]第3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20〕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推荐遴选工作,我校共有12个配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类别

(一)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线上线下混合课程

(三)线下一流课程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实施学分管理。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2.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外,其余类别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所申报课程须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一期及以上教学活动(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所有申报课程2018年9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学期在正常讲授,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3.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课程,负责人职称可放宽到中级),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截至2019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以下,同一课程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一类课程;

4.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且2018年9月1日以来,课程负责人未发生变更。各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5.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教学设计、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6.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优先条件详见附件通知。

(二)各类课程申报要求

1.2019年度报送参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项目,可同时推荐参评省级一流课程。

2.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以面向学校服务的课程为主,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接受申报。一般情况下,公选课、通识课累计选课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专业课选课人数累计不少于3000人次。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要求参照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标准执行。

3.线上线下混合课程

基于慕课(自有或已获授权)、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校实际对课程进行创新应用,制定并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含线上和线下各自的教学内容、学时分配等),安排20%–70%左右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鼓励使用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施混合教学。

4.线下一流课程

一般应由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讲,并稳定开课授课。申报课程应体现出构思新颖、实用高效的教学思路,课程融入学科专业前沿内容,并使用高水平教材,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有效提升了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度,具有较高的教学口碑,依托课程,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

线下课程不得超过学校总配额的50%(即全校不超过6个)。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系列化、主题化、功能化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设置了相应学分,并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评审程序

(一)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

6月22日前

2.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学院在提交材料前需对课程进行筛选排序,提交:

①包括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省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②申报课程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③混合课程、线下课程及社会实践课程还需提交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

④各课程负责人需提交推荐课程近两学期教务系统课表截图。

推荐汇总表及各类课程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

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提交材料的课程负责人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如符合省厅要求将统一组织各申报课程参与学校专家评审。

(三)公示及填报系统

教务处将对各确定推荐遴选课程进行公示,同时各确定推荐遴选课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提交教务处。

提交后各课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事宜按网站系统公告执行。

(四)推荐至省厅

教务处将对确定的各推荐遴选课程进行汇总并上报。

 

联系人:闫泽华,电话:36903021。

 

附件:1、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一流本科课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2、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省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