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校内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华广教务[2020]第31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学校到期开展结题检查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一)学院自查。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采取答辩的形式检查项目建设情况。要求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完成申报书中的任务和目标,是否达成预期成果。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应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终止项目的处理。
(二)学校审核。教务处根据项目提交材料检查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布结果。学校审核结束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对于非特殊原因申请终止及二次延期的项目,学校给予终止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主持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处理。
三、提交材料
1、项目管理系统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对应项目处。
2、纸质材料
请各单位于7月6日(周一)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项目类别 | 项目阶段 | 提交材料 | 检查要求 | 材料提交时间 | 备注 |
到期结题的省、校级 | 中期 | 《学校中期检查表》(留学院备查,不需上交) |
学院应组成不少于5位专家的评审组 | 7月6日(周一) | 1.机关部处项目由所在单位检查验收
2.到期结题的省级项目 ①本次按照校内结题要求验收 ②该省级项目需要11月再按照省厅要求结题验收 |
结题 | 1.《学校结题验收表》(一式2份),教改项目附《结题报告》 2.研究成果(1套,按照要求装订) | ||||
学院提交:《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含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之附表1-2) |
四、其他
《学校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结题项目成果装订要求等,均可在质量工程网站(http://125.216.144.142/)“下载中心”下载,不随通知下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泽华,电话:36903021。
教务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