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内容及提交终稿的通知
华广教务[2020]第2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华广教〔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现对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课程调整以及终稿提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课程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精品思政课程的通知》,广东省内高校需开设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建设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精品思政课程(以下简称“马中化担当课”),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1 广东省“担当课”开课要求
课程类别、性质 | 学分、学时 | 授课形式 | 开课单位 | 实施年级、学期 | 考核方式 |
通识教育、选修课 | 1学分、20学时 | 课堂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19级起;大一第1学期 | 专题论文 |
(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全国大中小学需加强劳动教育,开课要求见下表:
表2 “劳动教育”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性质 | 开课单位、开课形式 | 学分、学时 | 开设要求 |
实践教育-基础实践、必修课 | 各学院;开出学期、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1学分、32学时 | 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
二、调整思政类课程学时分配
为优化课程结构,自2020级起调整思政类课程学时分配,具体见附件2。
三、2020级总学分、学时要求
专业大类 | 总学分 | 选修课 | 实践教学(含课内实验、单列实验) |
理、工 | 不得高于167 | 不得少于总学分的15% | 不得低于总学分的25% |
经、管、文、艺 | 不得高于162 | 不得少于总学分的15% | 不得低于总学分的20% |
四、对标自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59号),各专业应严格对照《国标》开展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自查。
五、提交材料
各学院于6月10日(周三)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纸质版应签名,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hgjyk02@163.com。
(一)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终稿(一式3份)
(二)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附件3,一份)
(三)专业对标基本情况自查表(附件4,一份)
六、应注意的问题
(一)培养方案应排除低级错误,如课程名称错漏字、学时学分不对应、计算错误等。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训课不应全部分配理论学时。
(二)2019级起,学校课程体系依据国标进行调整,原来的课程类别“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领域课、个人拓展、集中实践教学”调整为“通识必(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基础实践、专业实践、个人拓展”。授课形式的“上机”合并入“实验”。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除“马中化担当课”1学分外,学生在修业年限内还应至少取得6个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所有学生必须修读艺术鉴赏类、创新创业类课程;理工类学生必须修读人文社科类、经管文艺类学生必须修读自然科技类课程。
(四)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新一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完毕后,需提交由学院院长、教学院长签字确认的终稿,以及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附件3)。
培养方案经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学院将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完毕后,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完结单》(附件5),录入人、审核人及主管教学院长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报教务处。每学期第11周前提交下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学期执行计划表》(附件6)。
联系人:冯慧雅;联系电话:36903021。
附件: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内容说明(华广教务[2020]第23号).rar
教务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