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课程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0-03-08 17:02:33

                                         华广教务[2020]第10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为确保线上线下“实质等效”,现结合我校《关于建立学校教学督导员队伍的通知》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实施办法》(2018年12月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规定》(2018年12月修订)文件要求,将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管控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学督导方面为切实做好“督学、督导、督教”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督导组组长综合本学院线上开课实际情况,合理有序地安排督导员进行线上开课教学情况的督学检查,督导员积极做好文字性督学记录,督导组组长做好详实的督导组工作记录和工作小结备查。

二、听课方面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副院长)积极组织本学院教师,根据本学院线上开课实际情况,尽可能合理安排教师开展线上相互听课任务,听课教师做好文字性的听课记录并以电子版留存备查。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方面请各二级学院在开展线上课程时,提醒授课教师积极与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线上教学信息方面的沟通,使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教学信息至教务处。要求学生教学信息员将线上教学信息尽量每周一次报至教务处。

四、在疫情防疫期间为积极配合完成省教育厅对“在线教学质量报告周报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部)在紧抓教学质量和保障良好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及时总结督导督查、教师听课和学生对线上教学反馈的详实情况,小结“教学质量监控报告”,并做好电子版备案。每周六各二级学院(部)指定人员报送电子版的“周教学质量监控报告”至教务处彭晔(邮箱340192730@qq.com),要求做到一周一报。“周教学质量监控报告”需以文字形式报送,内容简明扼要,数据清晰地反映当周教学检查情况,字数不限,格式不限。该项工作已在《关于开展学校在线教学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中统一部署。

五、如有督导员、教师填写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的,请各二级学院(部)按要求收集汇总,待返校后交至教务处彭晔分类汇总、存档(交表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处将听课成绩纳入本学期教师授课质量评定附件成绩内。

      

                                  教 务 处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