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刘书含转学公示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转学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对向我校提出转学申请的学生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止。若对转学学生的转学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转学学生详细资料如下:
转出学校: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姓名:刘书含(专业:交通工程;考生号:18150430150764)
入学年份:2018 录取分数:354
转学原因:无法承担学费,就近照顾父母
拟转入学校: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拟转入专业:土木工程
学校受理部门:教务处(行政楼303)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028; 联系邮箱:bimf@gcu.edu.cn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