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授课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9-12-12 09:35:56

华广教务[2019]第127号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根据2014年10月修订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2018年修订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教学负责人按学期,根据本单位党政领导和专任教师等人员的原始听课表分数和评语,对本学院(部)专职教师授课质量第一项分数汇总表评定成绩, 填写附表1,同时根据原始听课表填写附表4(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原始听课表的数量和排序需要与附表4一致。

2.校级党政领导、机关部处领导、督导组成员的原始听课表由各部处指定负责人收齐后于2019年1218前将听课表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3办公室。教务处汇总校级党政领导、机关部处领导、督导员和学生信息员的意见填写附表2(第二项评定表)和附表4(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3.教务处于2019年1226将学生网上评教成绩与附表2分发至各二级学院(部)。

4.各二级学院(部)根据附表1、附表2填制附表3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专职教师授课质量评定汇总表)。填报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如有相同成绩,可为并列排名,排名请按降序排列。

5.为积极配合教学评估检查,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及副院长、副主任)根据本学期课堂听课、检查情况,认真填写附表5《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各学院(部)负责人听课、课堂检查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统一存档备查。

6.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012将原始听课表(原件),附表1-5(原件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3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填写的听课表将不计入成绩。

联系人:陈思,联系电话:36903027 。

 

附表:1.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专职教师授课质量评定第一项分数汇总表(各二级学院(部)领导填写).xls
       2.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专职教师授课质量第二项评定表(教务处填写).xls
       3.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专职教师授课质量评定汇总表(各二级学院(部)填写).xls
       4.2019-2020学年度第学期各二级学院(部)、机关部门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xls
       5.2019-2020学年度第学期各学院(部)负责人听课、课堂检查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