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9-11-13 16:04:02

华广教务[2019]第114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质量工程相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学校到期开展结题检查的省、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一)学院自查。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采取汇报答辩的形式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要求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完成申报书中的任务和目标,是否达成预期成果。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应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终止项目的处理。

(二)学校检查。教务处根据项目提交材料检查完成情况,将组织专家对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布结果。学校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对于非特殊原因申请终止及二次延期的项目,学校给予终止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主持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处理。

三、提交材料

项目类别

项目阶段

提交材料

检查要求

材料提交时间

备注

校级

中期

《学校中期检查表》(留学院备查,不需上交)               

 

学院应组成不少于5位专家的评审组(要求非母体高校的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1月25日(周一)

机关部处项目由所在单位检查验收

 

结题

1.《学校结题验收表》(一式2份),教改项目附《结题报告》

2.研究成果(1套,按照要求装订)

省级

中期

同校级

结题

1.省级项目首先应通过校内结题,故需提交校级项目结题的1、2点材料。

2.省级项目还需通过省厅验收,才正式获得省级项目称号。

学院提交:《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含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之附表1-2)

四、其他

(一)《学校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结题项目成果装订要求等,均可在质量工程网站(http://125.216.144.142/)“下载中心”下载,不随通知下发。

(二)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周一)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泽华,电话:36903021。

 

 

 

附件:附件1:2019年质量工程检查验收范围(省级验收项目均已标黄).xls

         附件2: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2019年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表、专家评审表(省级).doc

     附件4:验收指标: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docx

     附件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