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9]第114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质量工程相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学校到期开展结题检查的省、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一)学院自查。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采取汇报答辩的形式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要求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完成申报书中的任务和目标,是否达成预期成果。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应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终止项目的处理。
(二)学校检查。教务处根据项目提交材料检查完成情况,将组织专家对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布结果。学校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对于非特殊原因申请终止及二次延期的项目,学校给予终止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主持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处理。
三、提交材料
项目类别 | 项目阶段 | 提交材料 | 检查要求 | 材料提交时间 | 备注 |
校级 | 中期 | 《学校中期检查表》(留学院备查,不需上交) |
学院应组成不少于5位专家的评审组(要求非母体高校的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 11月25日(周一) | 机关部处项目由所在单位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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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 | 1.《学校结题验收表》(一式2份),教改项目附《结题报告》 2.研究成果(1套,按照要求装订) | ||||
省级 | 中期 | 同校级 | |||
结题 | 1.省级项目首先应通过校内结题,故需提交校级项目结题的1、2点材料。 2.省级项目还需通过省厅验收,才正式获得省级项目称号。 | ||||
学院提交:《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含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2之附表1-2) |
四、其他
(一)《学校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结题项目成果装订要求等,均可在质量工程网站(http://125.216.144.142/)“下载中心”下载,不随通知下发。
(二)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周一)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泽华,电话:36903021。
附件:附件1:2019年质量工程检查验收范围(省级验收项目均已标黄).xls
附件3:2019年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表、专家评审表(省级).doc
附件4:验收指标: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docx
附件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