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定稿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9-08-30 16:59:38

华广教务[2019]第75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总体安排,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已经论证完毕。现请各学院、各专业按照以下方面再次核实确认:

    1.课程体系应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未符合“国标”的情况,专业应提交具体说明)、学校《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2.各类表格学分、总学时、理论、实践课时等数据需再次核查确认;各模块小计、合计中的学分学时计算应准确无误。

    3.应修正论证中出现的普遍问题。(见附件1)

    4.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9月18日(周三)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19级培养方案,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3份均为签字版本);

(2)课程体系未达“国标”专业的整改说明;

(3)培养方案核对意见表(附件2)。

    附件:附件1:2019年培养方案存在主要问题.pdf  

        附件2:培养方案核对意见表.docx

                  教务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