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定稿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9]第75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总体安排,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已经论证完毕。现请各学院、各专业按照以下方面再次核实确认:
1.课程体系应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未符合“国标”的情况,专业应提交具体说明)、学校《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2.各类表格学分、总学时、理论、实践课时等数据需再次核查确认;各模块小计、合计中的学分学时计算应准确无误。
3.应修正论证中出现的普遍问题。(见附件1)
4.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9月18日(周三)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19级培养方案,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3份均为签字版本);
(2)课程体系未达“国标”专业的整改说明;
(3)培养方案核对意见表(附件2)。
教务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