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级学生进行学籍处理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9]第2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超过最长在校时间(六年)者,应予退学处理。经统计,现有邓海涛等41名2012级学生(见附件1)已超过最长在校时间,作如下处理:
1. 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于4月19日前回校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按放弃主动退学处理。
2. 对于放弃主动退学者以及无法联系者,由学院于4月26日前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退学处理决定书》(附件2),报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对其作退学处理,退学手续由学院代办。
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