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规定 (2018年修订)

更新时间 : 2018-12-13 15:19: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既可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与掌握本科教学实际状态,广泛听取学生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本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又可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的作用,使学生了解学校有关教学信息,促进教学过程中的互动与交流。为做好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为“教学信息员”)的相关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队伍”是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信息的组织,主要从事教学第一线信息(包括学校、学院的相关管理、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教风建设、学风建设等)收集、信息反馈,为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教学信息员聘任

第三条  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

(一)教学信息员必须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政治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有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关心学校事业发展,作风正派,敢说真话,能客观、公平、公正地反映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成绩优良。

(四)有参与教学管理和改革的积极性,政治思想敏锐,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和老师、同学沟通,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五)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和信息处理的领悟能力和自律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六)注重调查研究,注意信息的搜集与记录,做到言之有据。

(七)不在班级中担任其他职务的学生优先。

(八)教学信息员聘任期1年,考核合格的可连聘连任。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第四条  教学信息员的聘任

(一)以各二级学院行政班为单位,学生自愿为前提由各班导师从本班中推荐一名学生为教学信息员,并填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信息员推荐表》,此推荐表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后教务处聘任,并发放聘任书。

(二)如有其他原因,未到聘任期因故辞退的教学信息员,需向班导师阐明辞退原因,由班导师重新选出符合条件人选后填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信息员更换表》,并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后教务处聘任,原辞职教学信息员“聘任书”和“更换表”一并交至教务处。

第三章   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第五条  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收集有关我校教学方面的各种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任课教师的教学状况、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对学校及二级学院(部)相关管理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对培养计划,课堂教材(含境外原版、马工程类教材)使用情况以及其它有助于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改善学校教学环境、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建议和意见。

(二)协助教务处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督促同班同学关注教务处发放的各类教学信息,积极参加学生网上评教活动。

(三)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教学专题调查, 及时传达学校有关教学信息。

(四)协助学校及时向学生宣传学校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反馈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有关问题或建议的处理结果。

(五)教学信息员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  教学信息员工作内容

第六条  教学信息员的工作内容

(一)以周次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情况信息反馈表》并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信息员专用》,填报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各年级教学信息员助理,有特殊情况时应附上书面原始材料一并提交教务处。

(二)每学期第十七周交《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小结》,可以是表扬教学上的好人好事,批评违反纪律的问题,也可以是针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需要时可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体会或经验。

第五章  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第七条  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一)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学信息员工作大会,根据工作情况更新一次教学信息员工作指南,正确引导工作方向。教务处负责信息的转达,以及严重问题的结果公布。

(二)成立“教学信息员工作组”,分级管理模式:

1、组长 教务处相关老师:

负责全校教学信息员工作。

2、组员 教学信息员助理:

从优秀教学信息员中选出3-4名,负责年级教学信息员工作的助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教学信息员的考核

(一)教学信息员工作要求考核办法是根据教学信息员提交的信息、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在学生综合测评时依据学生手册内“本科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社会工作加分”中给予酌情加分。

(二)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务处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先进教学信息员”、“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合格的,教务处可续任;不合格的,教务处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其教学信息员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规定》(2014年10月修订)同时废止,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信息员推荐表(教务处网站-课堂教学质量监控表格下载区下载)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信息员更换表(教务处网站-课堂教学质量监控表格下载区下载)

      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情况信息反馈表(教务处网站-课堂教学质量监控表格下载区下载)

      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信息员专用(教务处网站-课堂教学质量监控表格下载区下载)

      5.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小结(教务处网站-课堂教学质量监控表格下载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