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8-11-08 11:07:01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了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规范人才培养过程和教学管理工作,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教务处起草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发至邮箱fenghy@gcu.edu.cn。
联系人:冯慧雅,联系电话:36903021。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zip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