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学生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实习,学校于6月22日制定和下发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的安全管理规定》(华广教〔2018〕98号),根据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1.填写2018年6月-12月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预计实习情况汇总表,表格于7月10日前由主管教学院长盖章签字后交至教务处。
2.请各学院尽快制订相应的实习学生安全管理措施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于7月10日前将出台的实习学生安全管理措施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如1、2两点中的材料未按时交来,教务处将对相关学院进行全校通报。
3.各学院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在开展实习前务必将实习计划交至教务处审核,如未在实习前交至教务处,报账时需提交说明解释未及时提交实习计划的原因,由主管教学院长盖章签字后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闫泽华 联系电话:36903021
附件:2018年6月-12月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预计实习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