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授课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8]第52号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2014年10月修订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实施办法》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的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负责人按学期,根据本单位党政领导和专任教师等人员的原始听课表分数和评语,对本学院(部)专职教师授课质量第一项分数汇总表进行评定, 填写附表1。同时根据原始表填写附表4(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2.校级党政领导、机关部处领导、督导组成员的原始听课表由各部处指定负责人收齐后于2018年7月2日前将听课表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3办公室。教务处汇总校级党政领导、机关部处领导、督导员和学生信息员的意见填写附表2(第二项评定表)和附表4(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3.教务处于2018年7月11日将学生网上评教情况(分数)与附表2分发至各学院(部)。
4.各学院(部)根据附表1、附表2填制附表3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职教师授课质量评定汇总表)。
5.为积极配合教学评估检查,各学院(部)院长、主任(及副院长、副主任)根据本学期课堂听课、检查情况,认真填写附表5《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部)负责人听课、课堂检查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统一存档备查。
6.因统筹教师授课质量评定工作资料的需要,请各学院(部)将往年的附表1、附表3、附表5的电子版于2018年7月2日之前交至教务处存电子档案。
7.各学院(部)于2018年7月13日将原始听课表(原件),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原件及电子版)一并交到教务处行政楼303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请各单位在填表时一定要认真填写,注意填表时间以学期为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联系人:彭晔,联系电话:36903027 。
附表: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职教师授课质量第一项分数汇总表(各二级学院(部)领导填写).xls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职教师授课质量第二项评定表(教务处填写).xls
/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专职教师授课质量评定汇总表(各二级学院(部)填写).xls
/4.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部)、机关部门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xls
/5.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部)负责人听课、课堂检查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