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国家级大创项目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大创年会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8]第5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84号),学校将选拔优秀国家级大创项目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评审,如评审通过可参加2018年10月在厦门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大创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项目
2015-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创项目(见附件1),且在专业核心期刊有论文发表(学生第一作者)、依托项目获得了相关专利或有其他创新性突出建设成果、以及在创业领域有显著成就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形式
全国大创年会包括创新学术年会、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创业项目推介会三项内容,申报材料的提交也分3种类型:
1.创新学术年会: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要求在专业核心期刊有论文发表(学生第一作者)。
2.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创业项目推介会: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学校推荐申报的重点是“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各项目组请按展示的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如在专业核心期刊有论文发表(学生第一作者),也可申报学术年会。
三、材料提交
申报展示项目的,需提交“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展示内容”以及相关支撑性材料(见附件2),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各学院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并进行排名。申报学术年会的,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闫泽华,电话:36903021。
附件:附件1:我校2015-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创项目.xls
附件3: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方案.zip
教务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