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和推荐2018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8-05-31 11:28:24

                                                       华广教务[2018]第39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华广教〔2018〕57号)的要求,学校现开展评选和推荐2018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华广教〔2018〕57号)中的评选条件。

二、评选名额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评出不超过学院当年度毕业人数10%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推荐不超过学院2018届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总数的5%。

三、提交材料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优秀毕业设计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表1)、上报学生的压缩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只需Word电子版)。

(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表2)。

以上材料如无特殊要求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提交教务处,一份学院存档。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

五、其他相关问题

1.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如发现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学校将撤消其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和优秀指导教师的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附件3)来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如格式不符合规范,将取消评选优秀资格。

3.各学院需将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者的评审材料予以存档,作为今后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附件1.优秀毕业设计学生名单汇总表和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xlsx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字数、格式要求及样板.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