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8]第38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项目质量,现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7年度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35项,申请延期结题的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4项(具体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是否按申报书所列计划内容及进度组织实施,以及研究进展、初步成效、经费使用情况等。
2.及时了解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下阶段工作任务等。
3.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将酌情追回已拨款项。
4.中期检查将作为结题评审成绩的依据之一。
三、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和学校审查的形式进行。
1. 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须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每位成员需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周记”(以下简称“工作周记”)。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研究内容、进展、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等加以评价。
2. 学院检查
学院自定检查方式,中期检查要求每个学院需有3-5名专家(其中至少有一名副高级以上职称)进行检查。
专家组需在中期检查表上给出意见,并标明通过还是不合格。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项目继续进行。
3. 学校审查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查,随后公布中期检查最终结果。
四、提交材料
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各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工作周记(一份)、成果统计汇总表等(含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交“结题验收书+研究报告+支撑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工作周记、成果统计汇总表等。
五、其他
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的工作表格,均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区”的“实践教学”中下载,不随通知另发。
联系人:闫泽华,电话:36903021。
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