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8-05-24 10:14:00

华广教务[2018]第34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华广教务[2017]第74号)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及立项评审工作。经审核,现批准立项建设一批研究方法科学、实施方案合理的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确定2018年度立项建设大创项目127项,其中校级大创项目(SRP)87项(附件1),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40项(附件2)。

二、立项时间

2018年1月。

三、实施方式

1.学校根据《关于发布<学院教学质量状况白皮书(试行)>的通知》(华广教务[2017]第69号)、《关于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第二次检查验收评审结果的通报》(华广教务[2018]第4号),确定了2018年度“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专项资金安排方案,采取整体打包方式下拨经费(附件3),各学院(部)按照“集中资源、重点突破”的原则自主制定其中的大创项目分配方案,经教务处汇总后集中下拨至项目组。

2.教务处对各学院(部)校级大创项目(SRP)的组织实施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整体效果良好、绩效较高的学院(部)考虑增加总体经费,对实施不力、绩效欠佳的学院(部)考虑削减总体经费。

3.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的大创项目将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进行相关申报、建设、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管理

1.对于校级大创项目(SRP),项目所在单位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各学院(部)要进一步发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作用,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教务处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作为下一年度资助经费的拨付依据。

2.项目一经立项,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中止或延期,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项目成员等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项目中止,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两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五、其他

各学院(部)于5月30日前将2018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的参与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以资料汇总表格式提交)。

联系人:闫泽华;联系电话:36903021。

 

附件:1.附件1:2018年度校级大创(SRP)立项汇总表1.xls

       2.附件2:2018年度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统计表.xls

       3.附件3:2018年度校级大创项目(SRP)资助经费分配方案.xls


 

教务处

                                              2018年5月23日